200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政治社会学、法学、汉语言文学;
3、具有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
4、熟悉并热爱对台工作,有涉台工作经历者优先,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5、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二、招考的程序
1、报名时间:2006年8月13日8:30—4: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人事处(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三层319室);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4、资格审查后,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
---108
(传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人事处
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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