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专业知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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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公大学生村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是村官专业知识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们能够好好掌握,做好大学生村官备考工作。
1.政府主导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组织、引导,自上而下逐步推行,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与核算。
2.准社会保障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没有必须参加的义务,这两点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3.统筹的高层次性。相比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的乡镇或者村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县(市)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和共济能力大大增强。
4.参合的整体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加,这一制度设计可以有效防范一人参合,全家搭便车的行为。
5.农民参合的自愿性。农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何人不得强迫农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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