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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主观题行政法重要考点及答题要点

中公法考 2021-02-20 11:12:26

一、行政法主观题考试要点

考点一、具体行政行为特征(主要的几个):

行政性:与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相关。但是民事行为、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在刑事立案后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等不具有行政性。

法效性:实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

非规范性:针对特定人或物,或者针对一次发生的事项。

外部性:影响个人或单位基于“普通社会成员”身份享有的权益。

考点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肯定列举:①行政许可;②行政处罚;③行政强制;④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

⑤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⑥不履行法定职责;⑦行政给付;⑧行政裁决;⑨行政协议;

⑩行政登记部分案件2、否定列举:

无行政性:①个人行为;②民事行为;③国家行为;④刑事司法行为

无处分性:①协助执行行为(但扩大执行范围、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则可诉);②行  政调解;③重复处理行为;④行政指导;⑤过程性行为;⑥信访办理行为;⑦劳动仲裁

无特定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不含)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可以附带提请审查】

无外部性:对公务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考点三、法院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

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髙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   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特殊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  院管辖(原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四、行政复议机关

1、双重管辖:

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时,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被申请人是省以下垂直领导机关时,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2、单向管辖

被申请人是中央垂直领导的机关,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如①海关②人民银行

③外汇管理④国家安全○5 税务。

被申请人是省级以下政府,复议机关是上级政府。  

3、自我管辖:

被申请人是省部级单位,复议机关是原机关。对复议不服可起诉或申请国务院裁决。

4、被申请人是政府派出机关,则以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为复议机关。 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5、被申请人是被授权组织,则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6、被申请人是被撤销的机关,复议机关是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7、被申请人是部门派出机构,复议机关是该机构所属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   政府。

考点五、经过复议案件的判决

对复议维持案件的判决:

①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范围等受理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人民法   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

②原行政行为违法,复议维持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③原机关不作为,复议决定驳回请求的,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   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对复议改变案件的判决:

①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或者确认复议决定违   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

②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可以一并责令复议机关重   新作出复议决定或者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考点六、行政协议的受案范围及管辖

1、受案范围

(1)积极范围:(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3)矿   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4)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5)符合行政协议标准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6)其他行政协议。

(2)消极范围:(1)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订立协议;(2)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   立劳动人事协议。

2、管辖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   辖的除外。

二、行政法主观题做题步骤:

第 1 步:分段落快速扫描案情和问题,大概了解考点以及所在章节。

第 2 步:根据自己分析出的考点再回到案情中确认,分句子逐句阅读;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 将案情中用口语描述的事实转化为行政法中的规范术语。

第 3 步:每一问都要先将结论写出来,便于阅卷老师迅速找到采分点,然后按照法律规范、法律事实、结论的推理逻辑,将分析过程写明。

【注意】

不要去揣测题目中没有提到的事实环节。

不要去质疑或者推翻题目中假设的事实。

将行为事实分割清楚,逐一判断行为。

答题时首先下简短结论,然后仔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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