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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因女子容貌太丑放弃绑架属于绑架罪既遂还是未遂?

中公法考 2021-04-12 17:13:28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问: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是否构成赠与?

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其他?

当人贩子遇到丑姑娘,一段不得不说的奇缘......法学生: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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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

综上所述:小编认为该案例中绑匪已经构成了绑架罪,属于犯罪既遂,而绑匪将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不属于赠与行为,如果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丑女应该属于敲诈勒索罪的范畴。各位考生大家有何见解呢?欢迎评论区讨论,关注“中公法考培训网”了解更多法考奇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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