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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民法精讲知识-专题七 保证方式

中公法考 2021-04-14 17:25:52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1)含义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①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②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③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④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类型的识别

区别

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成立方式

明确约定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

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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