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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知识点《民法》预约与本约的区分

中公法考 2021-05-10 10:40:55

预约与本约的区分

中公法考网为广大考生带来了2020年法考《民法》科目中关于预约与本约的区分的知识点解析,以及对应的考查要点,希望能为考生扫清备考误区。具体内容如下:

很多考生反映,在听合同法部分内容的时候,很难理解预约和本约,尤其是放到试题当中,很难分辨出二者的区别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梳理一下预约和本约的内容。

首先我们从概念入手,明确一下二者的含义。预约指的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而本约指的是基于预约内容订立的合同。通过概念我们可知,预约属于债权合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就是订立本约。而本约则具体明确了内容细节。因此我们可以通俗的理解,双方当事人首先为了保证日后能够订立具体的合同,先订立一个预约合同,保障日后一定够可以签订该具体合同,此为预约。而满足预约条件,真正签订具体合同时,该合同为本约。

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确定预约的内容。由上文可知,预约的内容就是为了能够订立本约,那为什么当事人不直接订立本约呢?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法律上的事由,也可能是当事人之间现实存在的事由,导致订立本约的条件尚未成熟,于是先订立预约,使双方当事人受到预约的约束,保证本约能够得到订立。例如:(1)甲想向乙借款,但是乙表示暂时没有资金,要等一个月之后才可以,但是甲怕乙出尔反尔,事后不再借钱,于是先订立预约,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双方在签订本约。(2)甲看中乙的房子许久,准备承租,但是乙之前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还有一年才到期,于是甲提前和乙订立了预约,约定等房子到期之后双方要签订租房合同,此为预约。等房子到期,双方正式签订租房合同时,即为本约。(3)甲、乙、丙三人有意合伙做生意,但是三人协商之后认为丙是技术性人才,需要丙入伙才能够将生意做成功,但是丙此时在国外进修,于是为了确保将来合伙能够成立,先订立合伙的预约。

区分预约与本约的意义在于预约具有一定的特殊功能。由上述三个例子可知,预约具有一定的担保功能,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在条件满足时签订本约。因为签订本约是双方真实的目的,是所期望产生的法律效果,因此由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约束,使得其真实目的能够在将来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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