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刑事责任年龄之考点汇总
刑事责任年龄之考点汇总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成立犯罪必须达到的年龄。如果行为人没有达到责任年龄,其行为就不可能成立犯罪。自然人的刑事法定年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不同阶段。
一、完全无责任时期
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即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二、相对负责任时期
《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提示】这一规定中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刑法》第17条第3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造成了重伤、死亡后果,都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实例1:15周岁的人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不定绑架罪,定故意杀人罪;14周岁的人拐卖妇女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重伤的,不定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定故意伤害罪。
2.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达到重伤程度)的情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聚众“打砸抢”中致人伤残、死亡;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造成他人重伤的。
实例2:14周岁的甲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在斗殴中将他人打死,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强奸
包括刑法规定中所有能评价为强奸行为的行为。但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抢劫
1.抢劫普通财物,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均认定为抢劫罪。
【提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定抢劫罪,不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2种法律拟制的抢劫负责:
⑴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2)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
实例: 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即使乙未使用该火药枪,也构成抢劫罪。
3.根据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事后抢劫”行为,不定抢劫罪。
(四)贩卖毒品
只包括贩毒行为,不包括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
(五)放火、爆炸、投毒
“投毒”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危险物质)。
三、完全负责任时期
《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4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提示】收容教养性质上为保安处分措施。
四、减轻责任时期
《刑法》第17条第3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法定年龄的计算
(一)年龄的计算方法
以上年龄按周岁计算,不是指虚岁,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过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如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已满14周岁。
【提示】可以证明已满犯罪的法定年龄,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仍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年龄计算的基准
行为时为基准计算,不以结果发生时为准。
【提示】如果行为人在未满法定年龄时实施一定身体动作以后,在达到法定年龄后,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导致结果发生,可成立不作为犯罪。
(三)行为跨年龄段的处理
行为人只能对他到达法定年龄阶段后实施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六、试题演练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已满14周岁的人对爆炸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隔时犯跨越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发生在已满14周岁之前,行为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但结果发生在已满14周岁之后,在理论层面上,可认为行为人因先前行为而负有阻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不履行此义务可认为实施了不作为行为,因此仍需承担刑事责任。A项错误,不当选。
在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前,就已经存在犯罪行为,行为人是否需要为无责任能力以后实施的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关键看无责任能力前实施的危害行为与最终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为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出现是否对因果关系有重大偏离。如果没有重大偏离,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重大偏离,那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之间偏离较大,故乙不需要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承担刑事责任,只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当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就需对与该行为有因果关系的结果负责。行为人丙实施投毒杀人实行行为当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死亡结果与杀人行为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对结果负责,故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项正确,当选。
《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戊故意自陷醉酒状态,系原因自由行为。戊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且不能从宽处罚。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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