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南安市公务员考试(不含公安类职位)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通知
2016年南安市考录公务员(不含公安类职位)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进行,现就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有关事项
(一)领取通知书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1:30)
2. 领取地点: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录用调配综合管理科领取。
(二)领取通知书需携带的材料
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本人因故无法领取,可委托他人前来领取,但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关系证明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 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3. 在职考生需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已提供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供),如暂时无法提供,根据省局文件精神,需于体检后考察前2天提交。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1.体检集中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7:30,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集中地点: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体检需携带材料
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原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彩照1张、约600元体检费;
(三)体检须知
1. 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2. 通讯工具必须在体检前交由带队人员管理;
3. 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队;
4. 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5.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报考;
6. 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将安排当场复检;
7. 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一天晚上21:00后请勿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 处于怀孕期间的考生,需携带有关怀孕证明于7月6日上午11:30前到领取体检通知书处办理延期体检手续。
3. 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其中,于7月20日前将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提交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科,于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科。
原标题:南安市2016年公务员入闱体检人员(不含公安类职位)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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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安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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