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中对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决定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被国家有关机构判定为雷同卷的10人,予以“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未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时间交卷等违反考试规定的37人,予以“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时使用手机或计算器违反考试纪律的2人,予以“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原标题:关于在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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