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常识

首页 >公基常识 > 文化历史 >

政法干警文化综合之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

政法干警考试网 2017-01-09 10:50:24

文化综合是政法干警考试内容的重要部分,考查知识点广而杂,这就需要考生在考前复习一定要学会总结概括以便于记忆,提高学习效率。历史部分考试知识喜欢考查重要的制度和改革,这里为大家总结了中国古代史的赋税制度改革。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含义很广泛,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苛捐杂税。

1、夏商周贡赋制度

中国赋税制的雏形。主要是臣子向君王进贡财物和军役所需物品。

2、春秋初税亩

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3、秦汉赋税编户赋税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徭役及兵役。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秦朝由于赋税繁重,导致短命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4、北魏的租调徭役制

孝文帝改革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财产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特征:调指户税,以农户为单位,它是与均田制相适应的。

5、隋唐租庸调制

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旨在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6、唐中后期两税法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实施两税法,即户税和地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分为夏秋两季,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并且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并且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7、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北宋王安石变法推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规定官僚也要进行缴纳税收,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同时钱代役。

8、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即商品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在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并且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具体内容:①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地”。即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之中,把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数摊派。②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③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9、清前期—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康熙五十一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特征分类总结: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④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基常识频道)
扫码系统刷题,参加每周模考大赛

微信咨询 下载安装后,点击“刷题”按钮即可畅享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2市事如意讲堂

江西2022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时政知识点

事业单位 |02-16 07:00

¥2.2
2022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报名备考指导峰会

湖南从2022多省省考看湖南省考新风向+命题推理如何做一题对一题

省考 |02-16 07:00

免费
2022年河南非定向选调生3天体验课

河南2022年河南非定向选调生行测-言语理解

选调生 |02-16 09:00

免费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公基常识<

进入频道首页

政治

经济

法律

文化历史

地理环境

自然科技

管理

公文

公民道德

农业农村

考试题库

真题 模拟题

考试技巧

名师指导

考试快讯

公安知识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