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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民法典中的年龄汇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21-05-10 14:33:32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对我们事业单位考试来说,考点变化显现在各个领域。而今天,我们就来讨论民法变更后,其中的年龄问题: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下面我们结合法条,来看下事业单位考试涉题型。

例题:以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有( )

A.胎儿 B.18岁 C.8岁 D.75岁

答案:A。解析:《民法典》中,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BCD正确。A选项,只有当胎儿涉及到遗嘱继承或接受赠与等情况下,才视为具有民事权利,本题中没有特殊情况,所以A错误。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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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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