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常识

首页 >公基常识 > 法律 >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浅析重大疾病未告知由无效改为可撤销必要性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21-05-25 14:09:25

令人瞩目的《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了,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它包罗万象涵盖着生活中衣食住行诸多领域。而关于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也是为人们所非常感兴趣的一个点,较之前民法总则、婚姻法相比做了较多的变动。今天笔者将就婚姻家庭编中的变动:《民法典》将“患有禁婚疾病且婚后未治愈为无效”改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就本次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回答记者提问。贺小荣介绍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是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从立法意义和立法背景上来看:重大疾病未告知由无效改为可撤销改为可撤销是尊重婚姻自主权的重要表现,也是保持家庭和睦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带主义关怀的充分体现。最终达到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目标。

此外,对于本次更改可以就一下几方面进行简要分析。第一,从重大疾病的危害性来看,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此类病再婚后对家庭生活的幸福感和健康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关于疾病的法律规定既不能简单点废除掉,其存在是有十分必要的意义,也是对健康婚姻的一种保驾护航。第二,就家庭关系而言,原来的规定“无效”对于患病法律上规定的疾病群体是一种极端的否定一棒子打死,缺少了一定人道主义关怀,对于患者本身而言身心压力也十分巨大。第三,这也是对婚姻自主权的一种保障。一方面,患重大疾病未告知,本身是对婚姻对方的一种欺瞒,使对方可能是在违背自己本意的情况下结婚,因此由此规定保护婚姻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于无病一方,虽然婚姻对方没有告知重大疾病事项,之后如果知道由于家庭关系亲密也能够原谅,这时就没有必要强拆一对婚姻,这样就把决定婚姻效力的权利转移给了婚姻当事人,更能充分的体现婚姻自主。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将重大疾病未告知由无效改为可撤销,不仅从法律上来约束患病者要忠诚,保证健康婚姻。也充分的考虑到了人道主义关怀、维护家庭的和睦温馨保障婚姻自主权。因此这次的改动显得十分必要。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基常识频道)
扫码系统刷题,参加每周模考大赛

微信咨询 下载安装后,点击“刷题”按钮即可畅享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公基常识<

进入频道首页

政治

经济

法律

文化历史

地理环境

自然科技

管理

公文

公民道德

农业农村

考试题库

真题 模拟题

考试技巧

名师指导

考试快讯

公安知识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