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广东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测评是竞争上岗的重要环节,是评价竞争者知识能力素质的手段。综合测评一般包括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广东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试行办法》以及我省推行竞争上岗工作的需要,为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综合测评体系,确保选拔人才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的综合测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成立的考评委员会负责。考评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或群众推荐的代表组成。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一般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为主,适当从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考评委员会须制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每项测评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笔试
笔试是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争者进行统一的书面考试。
(一)笔试的组织
笔试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也可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地级以上市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适应竞争上岗考试的题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是检测竞争者覆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一般使用一份卷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
(三)笔试命题
1、指导思想
贯彻"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尽量切合竞争岗位和竞争者的实际。以测试竞争者平时应知应会的知识量为主,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复习,试题要达到知识与能力并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广度与深度结合、难易适当、覆盖面广等要求。
2、题型
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可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主观题一般为一道论文写作题,客观题与主观题所占笔试总分的比例,根据对竞争职位的不同要求而定。
3、命题组织
已建立试题库的,试题从试题库中拼制;尚未建立试题库的,组织政治、业务素质强的人员命制试题,要选择安全、肃静的地方,在全封闭、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派人实施现场监督。客观题要同时制好标准答案,主观题要制出评分参考。
4、印卷
在全封闭、保密的情况下组织印卷。
(四)笔试实施
要按有关规定选定和布置好考场,物色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考务工作。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试室内座位安排实行隔行、隔位。
监考员和竞争者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和遵守规则。对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
要成立评卷组进行封闭式评卷,评卷人员一般由命题人员、考评委员会领导、有关专家等组成。主观题评卷前应尽可能统一评分标准,由评卷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然后取平均成绩作为得分。
(六)对命题、评卷人员的要求
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守纪律、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并与应试者无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演讲答辩
演讲答辩主要是通过组织召开演讲答辩会,由竞争者向评委和到会的群众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由评委根据竞争者在演讲答辩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演讲答辩测评的内容一般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各单位可根据不同职位职责的内在要求,合理确定实际需要测评的能力。
演讲和答辩的时间根据需要合理确定,但每位竞争者必须执行同一时间标准。演讲、答辩可同时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全面听取竞争者的演讲答辩情况。
竞争者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答辩的顺序。
应设立候考室和备考室。演讲答辩应按序进行,候考者要在候考室等候,不能旁听其他竞争者演讲答辩,保证竞争的公平、公正性。竞争者一般提前1O分钟由工作人员从候考室引导到备考室,并向竞争者公布演讲答辩公共必答题,由竞争者就演讲答辩题作简要准备。 演讲答辩的评委设7人左右,一般由考评委员会的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其中设主任评委一人。另设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各一名。
演讲答辩的评分方法是:每位评委根据竞争者的演讲答辩综合表现,在《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表》内按要求逐项评分;演讲答辩全部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齐所有评委的评分表进行计分。
每位竞争者的演讲答辩分数计算方法如下:对所有评委给每个测评项目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各测评项目的平均分加权后相加之和即为演讲答辩成绩。
命制演讲答辩试题应坚持"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题目应充分反映拟任岗位的特点要求,试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命制。组织、监督、保密工作按命制笔试试题的有关要求执行。
演讲答辩前要对有关工作人员及评委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组织演讲答辩工作的质量和评分的客观准确性。
四、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应结合竞争者平时的德才表现和演讲答辩的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由干部群众通过对每个竞争者德、能、勤、绩的全面衡量,客观、公正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民主测评一般结合演讲答辩进行。在演讲或答辩会结束后,设置投票箱组织群众投票。参加投票的人数应占本单位干部人数的80%以上,必要时可吸收下属单位有关领导参加。民主测评票一般对每位竞争者拟任职务设"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种评议让群众选择。民主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胜任"票按百分比1:1计分,"基本胜任"票按百分比1:0.5计分,"不胜任"票不计分。
民主测评的情况要有简练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收集的总票数及有效票数等。
五、确定考察对象
对竞争上岗者可采取分段淘汰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各项测评结束后要及时对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计算出每名竞争者的综合测评成绩。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的总分一般可按3:3:4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要按工作进度在每一实施步骤结束时即填写成绩报告表,按成绩高低次序排名。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要在成绩报告表上签名负责。
考评委员会根据考察人数多于拟任职务数的原则,一般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以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对竞争上岗者的平时表现和竞争上岗的情况应作综合考评,有条件的单位可按定量考核的办法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经考试考核综合平衡,择优确定任职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党组)审批。
附件:1、《竞争上岗笔试考场规则》
一、竞争者须比考试开始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超过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
二、竞争者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
三、竞争者进入考场后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不准在考场内喧哗、吸烟。
四、竞争者要独立完成试题。答题完毕将试卷放在桌面,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面,离开考场。
2、《竞争上岗笔试主观题成绩计分表》(略)
3、《竞争上岗笔试成绩报告表》(略)
4、《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考场规则》(供参考)
一、竞争者须在 月 日 时 分前进入候考室。超过30分钟不到,取消演讲答辩资格。
二、竞争者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在候考室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准谈论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不准打电话,不准擅自离开,上洗手间要由工作人员陪同。
三、按抽签决定的顺序,在前一名竞争者进入演讲答辩会场后,下一名竞争者提前10分钟进入备考室,由工作人员公布演讲答辩公共必答题,竞争者作答题准备。备考室备有笔和纸,在此准备的答题提纲可带上演讲台。
四、接到入场通知,竞争者即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演讲答辩会场,站在演讲台上面对评委和与会者,根据主任评委的提问进行演讲答辩。
五、应试者对每项内容的演讲答辩时间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计时员会提前一分钟提醒竞争者,如计时员宣布"时间到",竞争者应随即停止演讲和答辩。
5、《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记录表》(略)
6、《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表》(略)
7、《竞争上岗演讲答辩成绩汇总计分表》(略)
8、《竞争上岗演讲答辩评分参考》(略)
9、《竞争上岗演讲答辩成绩报告表》(略)
10、《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略)
11、《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票发出及回收情况报告》(略)
12、《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成绩报告表》(略)
13、《竞争上岗综合测评成绩报告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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