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郧县面向十堰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郧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郧县县委决定面向十堰市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2名)
1、郧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正科级);
2、郧县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二、报考人员范围
十堰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及市直、各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报名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
6、报考郧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还须具备副科级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职等程序组织实施。
1、组织报名。发布公选公告,组织报名。报考对象须填写《郧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到郧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郧县竞选办”)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拔的职位与条件,由郧县竞选办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审查合格的,在郧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同时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郧县竞选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拟定4月下旬举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分类确定面试人选,在郧阳党建网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郧县竞选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拟定4月下旬举行。
4、组织考察。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公选具体职位综合成绩分类排名,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郧县县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拟定5月上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5、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根据公选具体职位按1:2的差额比例,由郧县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正式人选。拟定5月中旬完成。
6、组织到位。对选拔的各职位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五、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4月15日8:00—4月21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按规定填写《郧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含电子文档),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及年度考核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装1寸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照片)。
3、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登记表下载:郧阳党建网(http://www. ) 。
(3)报名地点:郧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4)咨询电话:。联系人:葛 敏、丁玉璋。
4、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监督:
这次公开选拔实行全程差额、全程公示,由郧县纪委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郧县县委组织部设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始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考生成绩,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郧县竞选办负责解释。
郧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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