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简章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经县委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公开选拔5名科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1、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副所长1名;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3、县科协副主席1名;
4、茅坪乡副乡长1名;
5、红岩溪镇司法所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对象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位面向全州公开选拔,其他职位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凡全州(全县)范围内各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含聘干)及2000年以后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录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见下表)
| 职位名称 | 职数 | 面向 范围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 |
|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
1 | 全州 | 40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土建类专业毕业,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副局长 |
1 | 全县 | 40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食品或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
| 县科协副主席 | 1 | 全县 | 35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
| 茅坪乡副乡长 | 1 | 全县 | 30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
| 红岩溪镇司法所所长 | 1 | 全县 | 30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法律专业毕业或 从事乡镇基层工作一年以上 |
| 注:年龄、任职时间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 现级别已为副科级以上的人员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
|||||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至9月1日。
报名地点:龙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2011年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科局级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或工作经历证明,交考试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负责对报考选拔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0:1方可开考。对于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该职位是否开考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州公选协调小组审定。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但需符合改报职位的有关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至9月9日。
(三)笔试。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实行全州统一考试时间、全封闭式命题和统一阅卷。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于2011年9月10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公共科目卷和专业科目卷的总分各为100分,全州统一阅卷计分后,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个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面试拟定于9月下旬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将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公示。10月中上旬,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进入拟选拔职位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如果某一职位体检对象有
体检不合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递补。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七)审批。体检结束后,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呈报审批。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职级待遇
被选拔任职的干部,到岗到位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任职单位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或延长试用期、或取消任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或按其选任前的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六、本简章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山县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选/遴选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公选/遴选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