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哈密地委经工办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批准,哈密地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哈密地区地直机关、县(市)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工作人员,男女、民族不限。
2、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城市经济或综合协调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所有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套,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哈密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县市报考人员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限:2012年2月10日--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地委经工办综合科(地区机关一号办公楼5楼512室)。联系人:蒋笑阳,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限内,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按照招考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由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侧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城市经济知识应用及公文写作等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统一采用汉语答题。笔试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为面试人员。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地委经工办通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考评组,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应试者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水平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地委经工办、地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筛选,确定拟调人员。
(六)体检
对拟调人员由地委经工办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决定选调
地委经工办、组织部对决定拟调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调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
三、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委(监察局)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公开招考工作,参与考选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泄题、作弊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其它
1、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地委经工办综合科:(0902)
4、监督电话:地区纪检委信访室:12388,(0902)
附:
中共哈密地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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