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共北海市委决定,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一批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4名。具体职位如下:
1、北海市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2、中共北海市委接待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3、北海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4、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纪检组组长
二、公开推荐选拔范围及任职条件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以及近三年内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敏锐性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做出实绩;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锐意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要求
(1)推荐人选须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3年,或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4年。近三年内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岗位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2)推荐人选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情形。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分为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报名、竞岗面试、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公示任命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推荐(2012年3月8日至28日)。采取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荐。由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公选办”)自荐。个人自荐须如实填写《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可从市公推公选办领取,也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下载,网址分别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红底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等。
2、领导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的,须由领导干部本人署名填写《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表》(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上下载),通过现场或信函向市公推公选办进行推荐。
3、群众举荐。由干部群众署名推荐有关人选。群众举荐的,须由推荐人如实填写《群众署名推荐干部表》(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上下载),通过现场或信函向市公推公选办进行推荐。
领导推荐和群众举荐应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
(二)资格审查(2012年3月8日至3月31日)。市公推公选办负责对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群众举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2012年4月上旬)。综合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应的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四)组织报名(2012年4月中旬至下旬)。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20名人选为参加竞岗面试人员。市公推公选办将参加竞岗面试人选名单反馈到人选所在单位,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或领导班子须出具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以及廉政、计生、综治等鉴定意见材料并及时组织人选填报选拔职位。每个人选在填报一个主要职位的同时,可兼报一个其他选拔职位。根据有关规定,各派驻(派出)、内设纪检组(纪工委)组长(书记)一般不从驻在或所在单位产生。
(五)竞岗面试(2012年4月下旬)。竞岗面试开考比例为1:4,对达不到竞岗面试比例要求的选拔职位,由市公推公选办在兼报职位的人选中进行适当调剂。经调剂仍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填报该职位的人选可改报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六)差额考察(2012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每个选拔职位按1:3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对各职位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差额酝酿(2012年5月中旬)。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选拔职位要求,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按照1:2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各职位拟任人选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八)差额票决(2012年5月下旬)。市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的方式,决定各职位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任命(201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并由市公推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推荐选拔任职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北海市公推公选办咨询。
办公地点:北海市和平路91号工会宾馆2楼202、203房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北海市公推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表
3、群众署名推荐干部表
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拔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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