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吐鲁番地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于加快推进吐鲁番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优秀领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和处级领导职位空缺实际,吐鲁番地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1名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实绩考核并重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21个,其中:正处级领导职位6个,副处级领导职位15个;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2个,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6个,面向吐鲁番地区公开选拔的处级领导干部职位13个。
(一)面向全国职位2个
1、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局长(正处级,1名,汉族)
2、吐鲁番地区文物管理局局长(正处级,1名,汉族)
(二)面向全疆职位6个
1、吐鲁番地区审计局局长(正处级,1名,汉族)
2、吐鲁番地区民政局局长(正处级,1名,维吾尔族)
3、吐鲁番地委对外宣传(互联网信息、行署新闻)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汉族)
4、共青团吐鲁番地区委员会副书记(副处级,1名,维吾尔族)
5、吐鲁番学研究院(吐鲁番学学会)副院长(副处级,1名,维吾尔族)
6、吐鲁番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所长(副处级,1名,民族不限)
(三)面向吐鲁番地区职位13个
1、吐鲁番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正处级,1名,汉族)
2、吐鲁番地区供销办事处党组书记(正处级,1名,维吾尔族)
3、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汉族)
4、吐鲁番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纪委书记(副处级,1名,汉族)
5、吐鲁番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汉族)
6、吐鲁番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汉族)
7、吐鲁番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副处级,1名,汉族)
8、吐鲁番地区公务接待处副处长(副处级,1名,维吾尔族)
9、吐鲁番地区地震局副局长(副处级,1名,维吾尔族)
10、吐鲁番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副处级,1名,回族)
11、吐鲁番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1名,民族不限)
12、吐鲁番地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副处级,1名,民族不限)
13、吐鲁番地区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民族不限)
三、报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干部;
2、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3、中央驻疆、驻吐鲁番地区单位和企业的干部。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报考党的领导职务应同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需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
(3)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需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乡镇党政正职须任现职满3年。
(4)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5)报考共青团吐鲁番地委副书记职位可放宽至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年龄在32岁以下。
(6)企业报考人员应是具有相应级别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各职位具体要求),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7)除对性别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之外,其余性别不限,所有职位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
(8)身体健康。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①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⑤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主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从事的工作性质及职位要求,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可通过到地区各报名点现场报名、传真报名、信函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四种途径进行。
共设四个报名点,其中:
(1)吐鲁番地区以外和吐鲁番地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地区公选办(设在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名。
(2)各县(市)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也可直接到地区公选办报名。
(3)通过传真、信函或网上(邮件)报名的,须于笔试前一天携相关资料原件到吐鲁番地区公选办进行复审,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吐鲁番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在公布网站下载,A4规格纸张、正反面打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党(工)委(党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选任制干部报名时,须提供同级党委或本单位党委(党组)和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省级人事、教育部门和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通知复印件及能说明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料,提交一份个人陈述,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附送电子版)。
2、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按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对本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到地区公选办报名的由地区公选办负责初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送地区公选办复审,合格者张榜或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布,由地区公选办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每个拟选拔职位少于10人的,一般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其报考人员由地区公选办在征求个人意见基础上,可调剂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予以通报。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3)笔试、面试中有作弊或舞弊行为的。
(4)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
(二)笔试。笔试采取开卷的方式进行,汉语答题。实行职位分类命题,专业性强的职位实行“一职一卷”。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专业知识的公共知识占60分,专业知识占40分。
笔试成绩通过公示栏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分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汉语答题。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官团打分的办法,按照评分标准要素,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对象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得分权重4:6的比例汇总加权总成绩,并分职位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人选作为考察对象,向社会公布并进入考察程序。
(五)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公选职位组成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采取考察预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考察对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德”和实绩的考察。通过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实绩、群众公认程度。
(六)决定任用人选。地区公选办综合考察组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按职位提出建议人选,并由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提请地委会研究。
(七)公示任职。经地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职人选按规定需要进行公示的,在指定地点和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属于新提拔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用资格和相应待遇。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吐鲁番地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和地区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吐鲁番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
吐鲁番地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专用电话: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5日16:30至5月15日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吐鲁番地区报名点:吐鲁番地委组织部(新疆吐鲁番市绿洲中路115号地委大院4号楼2楼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5)
邮政编码:838000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洪全胜、徐胜男
吐鲁番市报名点:吐鲁番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995)
联 系 人:阿地力•艾尼、李春妍
邮政编码:838000
鄯善县报名点:鄯善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995)
联 系 人:丁文刚、段国斌
邮政编码:838200
托克逊县报名点:托克逊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95)
联 系 人:李 霞
邮政编码:838100
附件:
吐鲁番地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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