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县2012年竞争选拔部分副科级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党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差额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对县直机关单位空缺的副科级高配职位进行竞争选拔。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职位及名额
下列11个县直机关单位的14个副科级高配职位纳入本次竞争选拔的范围。具体职位情况如下
三、报名范围、条件及要求
| 单位名称 | 空缺职位 | 职数 | 级别 | 类别 | 备注 |
| 县商务局 | 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科技局 | 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财政局 | 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公务员管理股股长(县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1 | 副科 | 内设高配 | |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执法股股长(县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 1 | 副科 | 内设高配 | |
| 县审计局 | 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 1 | 副科 | 内设高配 | |
| 县投资审计监督中心主任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主任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环境保护局 | 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县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所所长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 1 | 副科 | 事业高配 |
1、报名范围
限报本单位空缺职位。
2、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①身份要求:必须是所报考职位单位(含内设、二级机构、归口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②人员范围:现任中层(正股级)干部、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下派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一年以上的人员、省委和县委选调生、全省统一招录的公务员。
③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8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②正在党、政纪处分期的;
③有关法律和规定明确不能任职的其它情形。
四、程序及步骤
本次竞争选拔科级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竞争选拔实施方案。
2、发布公告。通过书面形式发布公告到纳入本次竞争选拔范围的单位,由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公开报名(5月28-31日)。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一人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相片两张,并填写《湘潭县竞争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31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各相关单位。
4、资格审查(6月1日)。各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初审后,将报名表和本单位报名人员汇总表统一交县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对象资格审查把关。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报名参加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的职位不纳入本次竞争选拔,由县委进行统筹安排。
第一轮筛选:笔试
5、笔试(6月3日)。资格审查后,单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组织该职位报名对象统一进行笔试,参加笔试的对象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竞争的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筛选。报名人数低于5人(含5人)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第二轮竞争。
第二轮筛选:竞职演说、现场答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6、竞职演说、现场答辩(6月4-10日)。围绕竞争选拔职位特点进行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竞职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每人竞职演说和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由竞争选拔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聘请专家评委当场打分。占总分30分。
7、民主推荐(6月11-15日)。分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对进入第二轮筛选人员进行所报职位差额民主推荐,分领导班子(B票)和干部群众(C票)两个层次进行,分别占总分20分、35分。参加人员一般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50人以下的单位要求全部参加。
8、民主测评(6月11-15日)。分单位组织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对进入第二轮筛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占总分15分。
9、差额考察(6月11-15日)。根据第二轮筛选6-8项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照空缺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总得分不带入考察和任用环节。考察中综合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学历、专业、工作关联度、任职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10、确定拟任人选。(6月下旬)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酝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1、任前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2、任职。公示期满后,符合任职规定的,正式任职。
五、组织领导
由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县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贤任组长,李西文、符建光、方继前、胡荣华任副组长,11个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由符建光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六、纪律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湘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有关情况,并严格执行干部回避规定。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打招呼、拉票等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湘潭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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