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宝鸡市公选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市级部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1名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宝鸡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1名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
中共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宝鸡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副主任1名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中共宝鸡市委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
中共宝鸡市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1名
宝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宝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处副主任1名
宝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1名
宝鸡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1名
陕西太白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和资格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岁(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县级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4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含驻宝部省属企业,下同)报名人员应当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含驻宝部省属事业单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也可报名(任职时间统一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
4、35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企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任职年限不受限制。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企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5、报考下列职位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规划或建筑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规划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注册执业资格。
市妇联副主席:女性,热爱妇女工作,熟悉妇联工作业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律法规、有财务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副主任: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市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理论讲师团副团长、市委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城市管理工作政策及有关规定,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
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有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及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事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医院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
三、公开选拔程序
1、报名(11月30日至12月4日)。通过组织书面推荐、领导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组织推荐须按照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报前须听取本人意见;个人自荐由本人持有关证件、资料直接报名。
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308室。
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能说明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
2、资格审查(12月5日至7日)。按照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和各个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个人自荐的,须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经过资格审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对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以及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依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依次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向市公选办作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书面承诺。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对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德才与业绩评估(12月24日至31日)。采取静态评估和群众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面试者的德才素质、工作业绩情况等进行评估。
面试、德才与业绩评估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德才与业绩评估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每个职位依次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任用(2013年1月中旬前)。由市公选办按照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进行。依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意见,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公选领导小组负责,市公选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市公选办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308室
联系电话:
本次公开选拔由市纪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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