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安康石泉县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及副镇长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及副镇长人选工作。
一、公推公选名额
1、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50名左右;
2、公开选拔副镇长人选11名(参加公开选拔人数与应推选名额的比例低于10:1时,按比例酌减推选名额)。
二、公推公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符合条件的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驻石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在岗大学生村官均可参加公推公选。
1、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6)年龄27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8)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者参加工作满1年,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参加工作年限和取得学历时限的确定,以2012年11月30日为限。
(9)民主推荐得票达到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30%;民主推荐得票未达到30%,但在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推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派出的工作组组织的民主测评中优良率达到70%或赞成票达到50%。
(10)身心健康。
2、副镇长人选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符合上述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公推公选: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有其它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公推公选的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2012年11月底前)。通过县电视台、石泉党建网发布《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及副镇长人选公告》。
2、公开推荐(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各级党组织民主推荐。各镇、各部门党组织通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汇总后,召开党委(党组、支部)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人选,并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和《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在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以及个人现实表现材料,送县公推公选办。
(2)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自愿推荐。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可自行到县公推公选办领取或在石泉党建网下载《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负责的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后备干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表送县公推公选办。一个组织(个人)对一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一次,不能重复推荐。
(3)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县级领导干部,县委委员,县纪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内设机构负责人,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采取署名推荐的方式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方法与各类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各界群众的推荐方法相同。
(4)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委组织部自荐为后备干部人选。自荐时需到县公推公选办领取或在《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石泉县公推公选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自)荐表》,认真填写后,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单位介绍信、自传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交公推公选办。
公开推荐、自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5:00。
3、资格审查(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在副科级后备干部公开推荐中,对未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得票未达到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总数30%的,县公推公选办将派出工作组深入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征求意见,凡民主测评优良率达不到70%或民主征求意见得赞成票达不到50%的,不得推荐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县电视台、石泉党建网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公开选拔(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月31日)。
(1)报名及资格复核。根据县公推公选办公布的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结果,被推荐对象到县公推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17日起至12月23日下午6时。采取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可从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含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县公推公选办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鉴定。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参照陕价费[2001]10号文件规定,参加公选对象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行政管理知识和综合知识。内容以中组部制订的《全国公推公选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之后,依据得分从高到低,按公开选拔副镇长人选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与面试的合计得分,按公开选拔副镇长人选职数1:3的比例,确定调研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调研。根据确定的调研课题,安排到指定乡镇开展1至2天的实地调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制作不少于5分钟的电子课件,由县公推公选办邀请有关专家、镇领导干部、村干部、群众对考生调研成果进行评价。调研满分100分。调研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考察任用(2013年2月上旬)。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公推公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调研成绩按3:3: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选拔职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县电视台、石泉党建网进行公示。县公推公选办同时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核,并组织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县公推公选办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任用方案,经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法规办理任职手续。如个别拟任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可从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工作。
6、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2013年2月上旬)。对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择优任用为副镇长人选的对象,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推公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及驻石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并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公推公选,所需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联系电话:)。本次公推公选工作由县纪委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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