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木垒县委决定面向全疆、全州公开选拔16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昌吉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木垒县党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生活美满”的战略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考试与实绩考核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具体领导职位(16个)
(一)正科级职位(2个)
1、木垒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哈萨克族)
2、木垒县第一中学校长
(二)副科级职位(14个)
1、木垒县文物局副局长
2、木垒县司法局副局长
3、木垒县经济工作办副主任(哈萨克族)
4、木垒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5、木垒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哈萨克族)
6、木垒县第一小学校长
7、木垒县团委副书记(哈萨克族)
8、木垒县少工委专职副主任
9、木垒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局长
10、木垒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11、木垒县英格堡乡党委委员
12、木垒县东城镇党委委员
13、木垒县英格堡乡副乡长
14、木垒县西吉尔镇副镇长
三、公开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4个职位面向全疆公开选拔,2个职位(木垒县英格堡乡党委委员、木垒县西吉尔镇副镇长)面向昌吉州进行选拔。
(二)报考对象
下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木垒县英格堡乡党委委员,木垒县西吉尔副镇长2个职位面向昌吉州范围内在岗的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6、民族不限的职位,允许除哈萨克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的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担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在副科级职务任满2年以上。企业人员应是比照相应职级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相当的资格;
3、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4、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职位相应条件
(一)正科级职位(2个)
1、木垒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中共党员,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城乡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或具有城乡规划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木垒县第一中学校长,中共党员,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副科级职位(14个)
1、木垒县文物局副局长,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物保护、保管、考古发掘、历史等相关专业,或从事过文物管理相关工作。
2、木垒县司法局副局长,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3、木垒县经济工作办副主任,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木垒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及自然保护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5、木垒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木垒县第一小学校长,中共党员,4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木垒县团委副书记,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任科员满1年。
8、木垒县少工委专职副主任,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任科员满1年。
9、木垒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局长,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
10、木垒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及自然保护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1、木垒县英格堡乡党委委员,中共党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岗大学生村官在村委会工作满2年以上。选调生任科员满1年。
12、木垒县东城镇党委委员,中共党员,28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任科员满1年。
13、木垒县英格堡乡副乡长,28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任科员满1年。
14、木垒县西吉尔镇副镇长,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岗大学生村官在村委会工作满2年以上。选调生任科员满1年。
五、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任职手续、谈话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5月4日至13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设在木垒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木垒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木垒县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传真和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自《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昌吉党建网()、木垒县党建网()、木垒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简章》和《木垒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也可以到木垒县公选办索取。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4、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需提供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需提供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同时报电子版,jpg格式);
6、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一般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5月15日)。县公选办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0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个别特殊职位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放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木垒党建网和木垒政府网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作弊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笔试(5月中下旬)。报名资格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试卷统一采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职位分类命题,专业性强的职位实行“一职一卷”。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木垒党建网和木垒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5月下旬)。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在木垒党建网和木垒政府网公布。
(五)确定考察对象(5月下旬)。按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权重2:8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木垒党建网和木垒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及组织考察(6月上旬)。对确定的拟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考察对象公示、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民主测评、德的专项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考察对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德”和实绩的考察。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结合本人情况,公选后统筹安排。
(七)决定任用(6月上旬)。考察结束后,召开公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各职位拟任人选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考察,拟选职位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拟任人选在木垒党建网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新任职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六、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自治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七、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严厉查处参加公选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有关单位要客观实际、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近三年考核的真实情况。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木垒县纪委和木垒县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木垒县纪委举报电话:0994-
木垒县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4-12380
木垒县委组织部手机短信举报电话: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4日至5月13日9:3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 址:木垒县政府办公楼五楼(木垒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邮 编:831900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联 系 人:方光耀 ( )
韩江龙 ( )
任 瑜 ()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木垒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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