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经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哈密地区草原监理所所长(正科级)
2、哈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科科长(正科级)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对象
公开选拔工作面向哈密地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任职资格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报考人员需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副科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
4、地区草原监理所所长职位,民族不限,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草原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科科长职位,民族不限,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行政执法、兽医专业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3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5月29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30-13:00时,下午16:30-20: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地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哈密市建设东路7号人防大厦一楼),乘13路、15路公交车到三中站下车。
报名联系电话: 0902-、(传真)
联系人:张湘涛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个人自荐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县市须征得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从哈密政府网()、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 A4纸双面打印)、个人简历各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背景为蓝底渐变色);
(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地区畜牧兽医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此次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条件,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笔试
(1)每一职位笔试报考人员须达到6人以上,不足6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2)笔试实行闭卷测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种答题视为无效,不计成绩。
(3)笔试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和地区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3天内发布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四)面试
(1)按照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每个职位一般取前5名作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成绩并列报考人员全部作为入围面试人选。地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按报考人员姓氏笔画顺序发布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
(2)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后,不再按笔试成绩排名,平等参加面试竞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和地区畜牧兽医局组织。面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哈密政府网”、“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网”公选公告)。
(4)面试统一使用汉语问答,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考察
1、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和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组成考察组,根据面试情况,面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条件,考察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经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考察期间,某一职位拟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资格或其他等原因,考察对象不足2人的,可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补满2人为止。
(六)决定任用
1、考察工作完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用程序进行酝酿、研究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由地委组织部审核,办理任职手续。跨部门、单位交流的由地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监督
邀请地区纪检委干部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哈密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02-12380;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二)回避制度
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
(三)违纪处理
在公开选拔工作中若发现有违纪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处理。
附件:2013年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
哈密地区畜牧兽医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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