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面向福田区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福田区机关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作风务实肯干,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职位要求的其它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
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该表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另外,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3)本人起草或发表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3日。
3、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7楼1704室。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
4、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权重为6:4)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专业功底、思维分析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等。
2、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征求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后组织考察工作。
(四)办理手续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2、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职位表.doc
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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