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中山翠亨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公务员选调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38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中山市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8人,其中正科级职位公务员1名,副科级及以下职位公务员7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 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 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211”工程院校,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具体岗位条件见《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个人可自荐报名,也可通过组织推荐。具体如下:
(一)报名方式
可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照片,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每人提交1篇个人独立完成的文章,如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请一并提交复印件及电子版(需注明出处)。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以上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局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马安岛经三路翠亨新区规划馆
邮政编码:528437
电子邮箱:
(五)发放准考证
翠亨新区管委会综合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前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业务处理等能力。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三)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安排参加心理测试。
(四)面试
完成心理测试者,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
最后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职级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选调人选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文件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翠亨新区党工委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并受理对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翠亨新区管委会综合局负责解释。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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