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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09-16 11:20:42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秘书长主任会议研究并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到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情况简介

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隶属于昆明市接待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各类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公务接待及市级代表团出访的后勤保障工作,担负着扩大对外宣传、增进联络交流、促进招商引资、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选调人员除具有选调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热爱接待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及爱好。

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信息港()、昆明人才网()上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为:《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下载双面打印,如实填写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填写诚信承诺书。同时还要提交5分钟以内的视频(视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要求图像清晰、内容完整,能真实反应报考人员的自身素质。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设在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电话:,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201室)。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调的条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初选和面试)和专业理论测试(即笔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分为初选和面试两个阶段。

1.初选。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提交的视频资料进行审看、打分、评议。初选评分满分为100分,考生初选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选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大于3:1,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根据初选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专业理论测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公务接待知识、综合分析、应急处理、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专业理论测试

1.专业理论测试以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为2∶1,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自愿放弃笔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根据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笔试的,可正常进行笔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专业理论测试成绩之和)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专业理论测试内容包括昆明市情、历史文化、时事政治、公务接待知识、公文写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和知识水平。

3.专业理论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专业技能测试只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专业理论测试(即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面试成绩)×60%+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即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5.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前需对考核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对象,并书面告知理由,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报经秘书长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一)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有关制度,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七、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云南公选考试 公选考试网

附件:

1.《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初选提交视频有关要求》

3.《昆明市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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