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河池市国家保密局选调1人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国家保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计算机操作使用维护特长;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5.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百旺路17号,河池市国家保密局625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国家保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事业编制在编在岗证明文件或材料;
(4)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国家保密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三)面试面谈,确定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国家保密局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谈,地点另行通知。由河池市国家保密局进行适岗面试,按1:3确定考察对象。时间:2016年1月9日。
(四)考察
由河池市委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调动和任用
公示期满,即正式办理调动任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国家保密局咨询。联系电话:,邮箱:。
原标题:河池市国家保密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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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国家保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国家保密局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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