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睢宁县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江苏省残联、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厅《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工作的意见》(苏残发[2009]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2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肢体残疾人(多重残疾除外)。
二、选聘岗位
桃园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凌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会电脑操作、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备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之间(在1987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五)肢体四级残疾;
(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报名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三)现场领取《2015年睢宁县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四)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7日
(五)报名地点:睢宁县残联一楼服务大厅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礼仪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
(二)计算机操作
计算机操作满分100分。其中文字录入(50%),WORD、EXCEL操作(50%)。
(三)面试
根据笔试及计算机操作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成绩在睢宁县残联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每个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宁县残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交纳保险。日常管理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和本简章规定。对弄虚作假或作弊违规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
十、本简章由睢宁县残联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残联)
(原标题:2015年睢宁县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简章)
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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