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常德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湘政办发〔2009〕34号、常人社发〔2011〕30号、湘政办发〔2012〕15号、湘人社发〔2013〕93号、财社〔2015〕29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结合我市《2017年全市就业服务工作要点》,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置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现将2017年度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主体、范围和数量
1、岗位开发主体。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公益性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2、岗位开发范围。
一是从事城市服务的保洁、保安、保绿、公共设施维护等公用事业服务性岗位。二是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公共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部门提供的协助管理性岗位。
3、岗位开发数量。
根据市本级岗位开发和补贴年度预算,结合全市就业信息监测系统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总量表》数据变化情况,2017年度市本级拟定开发补贴数量为700个左右。
4、鼓励家庭服务行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文件中第三条第八款规定,对家庭服务行业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较多的,有一定规模、社会反响较好的用人单位按就业援助岗位条件,视资金和申报等情况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办理程序参照公益性岗位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市城区内的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普通劳动者。
三、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2017年度执行标准为750元/月/人,全年9000元/人。
四、工作流程
1、启动工作。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启动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告。
2、岗位申报。用人单位向市就业处进行岗位申报。今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岗位申报,5月底结束,本着自愿的原则,出具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补贴岗位构成名称等(见附件)。
3、单位、岗位认定。市就业处组织人员对岗位补贴用人单位的资质和申报岗位进行认定。召集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以会议形式进行业务政策的培训。
4、单位招聘。以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为主,主要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在招聘上岗后30天内到企业所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对本年度内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认定;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5、系统审核。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信息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系统自动进行公益性岗位身份的前期审核。
6、上门核实。市就业处与市本级财政部门组成联合审核小组,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资料汇编》材料(一式两份),对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本使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补贴期限、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上门审核。
7、审议确定。按相关政策规定审议拨付额度并按程序报批。
8、公示、签章。在市本级人社网公示用人单位补贴人员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用人单位持有的《就业创业证》证本上签署已享受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专用章。
9、发放补贴。市人社局提出资金申请,市本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报批后,据实直接拨付到的用人单位开户账户,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1、“市本级”按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关系的市、县层级进行确认。
2、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函霖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7年度常德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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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常德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工作用表
常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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