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涉县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125号)文件精神,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满足部分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单位、招聘条件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条件
涉县文物旅游局拟招聘40人,主要从事太行红河谷景区内售票、岗卡、安保、保洁、驿站及苗木花卉管理等工作。女不超过45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户口要求: “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必须是城镇居民户口。
(二)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且符合招聘单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2、残疾人员;3、城市低保对象;4、失地农民;5、“零就业家庭”。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参加报名。
1、《就业创业证》办理: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二楼人社局15号窗口办理。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低保证》及失去土地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按下列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本人提出公益性岗位书面申请;(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3)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初审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4)社区(村)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查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5)将经社区(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核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到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16日
报名地点:开发区北附楼一楼涉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涉县创业就业孵化园院内)
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先办理《就业创业证》,然后到报名处领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按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最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等资料到报名处填写《涉县文物旅游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县人社局审核是否处于失业状态,领取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费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
县文物旅游局按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审核。
(三)录用
在报名期限内未达到招聘名额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聘用;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由县文物旅游局组织,从报名人员中选用,确定名单后报县人社局,并对外公示不少于7天。
四、其它事项
1、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须签订承诺书,在与应聘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涉县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并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备案。
2、公益性岗位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3、相关待遇:此次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文物旅游局按时发放和缴纳,然后凭相关手续按季到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工资标准不低于县最低工资(现为1480元/月)。
4、人员管理:按县人社局《关于加强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涉人社?2017?31号)文件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并承担岗位培训、工作任务、考核、劳动用具及相关法律责任。
5、原已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原标题: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益性岗位考试频道),及时掌握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