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黄山市溪头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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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并经我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购买服务岗位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3.30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乡镇残联社保服务岗位1名,一卡制补贴资金发放岗位1名,招聘名额为2人。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开始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县级以上体检合格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8月21日截止。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七、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合格人员在溪头镇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八、待遇
购买服务人员试用期1800元工资,期满按照每月2300元工资打卡发放,并办理缴纳养老保险,其他待遇视工作情况考核再定。
原标题:溪头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溪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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