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保定市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录12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县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政府直属独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2人。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2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审计部2人;法务部2人;项目部6人,录用后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7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网站发布招录公告。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录消息,具体由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2、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4、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4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业协议书)。应聘者填写《2017年易县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县招录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审核人与人社局审核人签字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题聘请有关专家命题,满分100分。笔试采取全封闭式命题,对应试者进行同一试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笔试结束后在易县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方法为: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录计划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七)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辞退,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与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单位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同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东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清西陵管委会主任
赵永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卢庆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贺宝来 县财政局局长
黄志良 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刘丽君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庆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建海、县财政局苑国增、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赵鹏亮担任,负责报名、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原标题: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县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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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易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公开招录易州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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