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城厢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5号)和莆城环卫〔2017〕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顺利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报名条件
(一)莆田市户籍,男女不限,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做法,由三甲医院提供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严重疾病的相关体检证明,检查项目届时另提供,体检费用自理)。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一)会计1名。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公共管理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持证5年及以上;从事环卫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二)出纳兼内勤1名。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公共管理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持证5年及以上;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撰写各类文字材料,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从事环卫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三)外勤督查人员1名。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持证5年及以上,从事环卫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内无违章记录优先 (以违章查询系统为准),退伍军人优先。
三、录用办法
(一)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入围要求
1、会计:按评分标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前3名者为入围人员。
2、出纳兼内勤人员:按评分标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前3名者为入围人员。
3、外勤督查人员:按评分标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前3名者为入围人员。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提供体检合格相关证明。
5、经综合考核后,会计人员第一名、出纳兼内勤人员第一名、外勤督查人员第一名为拟聘用对象。
6、公示:拟聘用对象确定后,在城厢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
7、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四、报名办法
(一)本招聘公告将于2017年4月7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期限: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城厢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菁,联系电话:,邮箱。
(四)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或执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简历一份,环卫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则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银行工资表、环卫部门证明等相关凭证作为佐证材料,文字功底证明材料则提供2017年4月1日前原创文章所发表的官方网址以备查证。
五、其他
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原标题: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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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评分标准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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