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国有企业监事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面向光明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4名专业人员担任国有企业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岗位
(一)招聘人员范围: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经济管理岗(2名)、法律专业岗(2名),具体详见《光明新区国有企业监事招聘岗位》(附件1)。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请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联系人:张小姐、李先生)。
(二)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
(三)报名资料
应聘者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国有企业监事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2.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业绩成果资料以及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招聘国有企业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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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新区国有企业监事招聘岗位.doc
2:光明新区国有企业监事公开招聘报名s.doc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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