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渤海新区国资办选聘沧州渤海新区明城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沧州渤海新区明城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按照渤海新区领导批示精神,渤海新区国资办拟公开选聘一名副总经理,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沧州渤海新区明城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扎实,作风正派;
3.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程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4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和市场拓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任务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4.正在接受相关组织调查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渤海新区国资办委托北方人力全权组织公开选聘工作,渤海新区国资办全程监督选聘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向全社会公示选聘要求,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报名应聘。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抽查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6日。
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管委会111室)。
联系电话:。
(二)公开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综合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企业管理知识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工作待遇
(一)经聘任的副总经理试用期为6个月,到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
(二)聘任的副总经理年薪管理按照《渤海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渤海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计算任期奖励。
原标题:渤海新区国资办关于公开选聘沧州渤海新区明城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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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表
渤海新区国资办
2019年3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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