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宁海县在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在2010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7名。其中:高中教师7人;中学教师55名(职高、初中);小学教师75名;职高专业课教师28名;电大学院教师1名;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名。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2010年宁海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高中教师为教育部属师范大学(北京、东北、华东、华中、西南、陕西师范大学)、列入“211工程”师范大学(南京、湖南、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10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中学(职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为省内外生源(户籍)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浙江省内师范院校(宁海县生源为全国师范院校)和教育部属及“211工程”师范院校2010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非师范院校中宁海户籍师范类毕业生),其中体育限招省内生源毕业生;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宁波大学五年制小教大专应届毕业生。
3、职高专业学科教师为2010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高职类师范生)。其中职高机械、经贸、声乐、舞蹈、钢琴、动漫、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文秘、法律等专业放宽为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口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毕业生)。
4、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专业对口,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与报考专业对口,非师范类职高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12年7月1日前取得)。
5、县外生源报考者愿意在宁海从教服务8年以上。县内生源须服务5年以上。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9:00时至3月5日17:00时止。
报名网址: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根据招聘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专业对口的学科,多报的职位无效。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结束后,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者,允许在3月8日0时至24时改报。3月9日复审。初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3月11日起初、复审合格者自行下载面试准考证。
(二)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14日,内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于2010年3月13日下午3时前到测试地点报到。测试时须带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准考证、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资料。测试形式为面试,具体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说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机械、声乐、舞蹈、钢琴、动漫、视觉传达设计、主持播音等专业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专业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测试总分。最终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测试结束,按各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后,中学如有余下人员,小学有职位指标余额,可在同专业内,体检前按本人报名时的意愿作相应调剂,指标额满为止。
(三)体检。按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8月10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限2010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中职高专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在2012年7月1日前取得);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批次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均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获大学校级以上毕业生、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浙师大英才学子等荣誉称号(以上均指大四年级)和硕士学历以上毕业生,并且测试成绩,城区有学科需求职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定年限)。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六)本公告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事局人事网: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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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事局
宁海县教育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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