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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中公教育 2010-06-19 11:20:09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阎良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9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阎良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非师范类院校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和毕业后曾就业人员)。大专学历限阎良区生源。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

3.基础理论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电子电工、机电一体化、信息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舞蹈等专业暂不对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要求,但试用期满后,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视为不合格;作为临时人员聘用,一年后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本次招聘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6月29日(截止6月29日中午12:00)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阎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前进路西段建设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勃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或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应持有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100元,在现场缴费。

5.领取准考证:2010年6月30日—7月2日,应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名考试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占50%,公共知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按照招聘专业单独设卷。

时间:2010年7月10日上午公共知识8:30—10:00

学科知识10:30—12:00

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采取考官打分制,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每个考场5-7名面试考官,应聘人员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总分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60%、40%。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毕业证(本科生还需持学位证)、报到证(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试行标准》分别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按照网上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实表现,有无不良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阎良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为7个工作日。

(七)报备

公示结束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由区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和管理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简章由西安市阎良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陕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陕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附件:

西安市阎良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文件类型: .xls 西安市阎良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1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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