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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苍溪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苍溪县教育网 2011-03-18 16:54:30

为了解决我县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教师紧缺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招聘59名教师充实到县内高中学校任教。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县内高中学校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59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时(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同心广场东侧三楼)。

3、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苍溪县人事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

(二)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费50元/科;入闱面试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自然)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需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父母双亡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进入考核程序时,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本人学籍档案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按照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苍溪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该岗位已实行公开考核招聘的不再面向本科生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无法联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报考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岗位调减或取消的信息,2011年4月5日前在苍溪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五)准考证发放。2011年4月15日8:30时至18时。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公开考核招聘。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70%+专业基础知识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某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不指定专门用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现行人教版高中教材为蓝本)。

《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4月19日在苍溪人事人才网()、苍溪县教育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4月20日在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查分。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39—)。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分别在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留存。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员。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不低于2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2、面试手续办理。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苍溪人事人才网()、苍溪县教育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在苍溪县委门口、苍溪县人民政府门口、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门口、苍溪县教育局公示栏张贴。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到县人事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但递补人员的成绩应不低于该职位所聘人数的平均成绩。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县人事局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人事人才网()、苍溪县教育网()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县教育局凭县人事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3年。

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固定和移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1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由苍溪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补充公告。

县人事局:(0839)

县教育局:(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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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文件类型: .xls 2011年苍溪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7.50 KB)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文件类型: .xls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19.50 KB)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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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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