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招聘教师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学年第一学期招聘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者持毕业生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到我院报名或将毕业生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寄往我院,并注明应聘岗位、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外地报名者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进行初次确认(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参加面试时再做现场确认。
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1月25日
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乘123、48、157、89路公交车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下车)。邮编:350108
4.联系电话:,传真:
:
6.联系人:田老师、傅老师
四、考试考核办法
1.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考核。我院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与面试成绩按40:60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开考,若不足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按实际比例开考。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3.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一次递补
4.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福建工程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奖金、福利按学院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和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上公布。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附件: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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