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审查
1、时间: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
2、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详细地址:宝鸡市高新13路高新大道239号)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报到证、个人简介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2张。资格审查通过者,交纳考试费100元。
(二)理论考试
1、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有关公开招聘信息,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信息公告栏公告,请考生注意登陆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中增加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通知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负。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审核、录用、办理聘用手续。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学院纪检委监督。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不服从分配或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在符合条件的备取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51路、20路、宝虢南线公交车及宝鸡-眉县客运车辆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附:《2012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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