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明光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15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公告》(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计划
2016年我市计划定向培养15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12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3名(具体培养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应持有明光市户籍,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为参加2016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填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志愿,且毕业后回明光市,由明光市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师范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16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三、招考录取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明光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对明光户籍有报考定向计划意向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高考考生(含异地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明光籍考生)于6月26日-27日持明光市户籍簿(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和《明光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初审表》(见附件2)到明光市教体局二楼人事科参加资格初审。
中考考生资格初审时间为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同步时间,考生持明光市户籍簿(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和《明光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初审表》(见附件2)到明光市教体局二楼人事科参加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初中起点考生,须参加由教体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高中起点考生以2016年高考体检结果作为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的依据。
资格初审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为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志愿填报。高考考生(含异地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明光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点到6月27日17点,填报地点设在各校高考报名点。
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到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中学通知。
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后,应于6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填报志愿确认单复印件交教体局人事科备案。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后,到教体局登记备案。
(三)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6月29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滁州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等要求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请关注明光教育网、明光人社局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组织。
①面试由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
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2016年中(高)考成绩单、明光市户籍簿(身份证)、高考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参加面试。
③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公示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明光教育网、明光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四)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明光市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的高(中)考考生中,根据我市高(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市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明光市教体局公布2016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明光市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五)招生录取。2016年起,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六)资格复审。按照培养院校要求,录取考生持 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院校报到。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培养院校组织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培养院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该协议书正式生效,并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招生院校在学信平台标注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类型。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四、就业安排和履约管理
(一)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明光市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明光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各学校要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师资处:
明光市教体局人事科:
原标题:明光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明光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doc
2016年明光市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明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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