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安徽界首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次)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界首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界首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界首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2日--6月13日,在界首市教育网及界首市其他媒体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6月14日—6月16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6月19日—6月20日,现场确认,
6月19日—6月21日,申请人员体检(现场确认之后体检)。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6月19日—6月20日,上午8:00-11:00和下午2:30-17:00。
(2)确认地点
界首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市委广场南侧)。
(3)确认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⑦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照片2张。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3.颁发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2017年春季第二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界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教师资格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