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泉区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教师拟签订协议人员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精神,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区户籍的中考考生中,根据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区签订协议人员名单(见附件1)。
组织签订协议。组织考生与颍泉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签订协议时间:7月30日上午8:00准时开始
签订协议地点:颍泉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人民东路58号,实验小学旁)
如有拟签订协议考生未按时或放弃签订协议,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7年颍泉区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 (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拟签订协议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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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颍泉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拟签订协议人员名单.xls
颍泉区教育局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泉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颍泉区财政局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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