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广东黄埔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第二阶段)
经过现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国考等程序,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已进入发证阶段,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7年9月5日—9月8日(周二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9楼)。
三、注意事项:请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签领,并收取两证的复印件。请人代领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别提醒:因怀孕等原因尚未完成体检的申请人必须体检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请在一年内(从网上报名算起)合适时间先到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取回体检表再去指定医院体检,凭医院体检合格章领取证书。
五、请还未领取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携带有关证件,在上述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具体名单请查阅我局于2017年6月底(幼儿园、小学、初中)和7月底(高中、中职)发出的《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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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广州市黄埔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中职高中通过人员名单
2017年春季广州市黄埔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初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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