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的类型
课程的类型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课程这一章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教招考试必考的知识点,尤其是课程的类型,这一部分知识的考察并不难,但在做题的时候很同意忽略一些细节上的东西,导致出错,为了能够让广大考生能够迅速的选择出正确答案,在此,中公教育教师考试研究院教师特将此知识点进行汇总梳理,并结合相关的例子以帮助考生快速准确的答题。
首先介绍一下整体的考情,这部分的内容通常是以客观题的形式来进行考察,比如:多选,单选,判断等。所以大家重点准备客观题,在理解的基础上把握好每一种类型的核心点即可。接下来将详细梳理各种分类:
按照学科固有的属性(内容)来划分:
1.学科课程(最早 例:四书五经以学科的知识体系划分)
(1)基本内涵:以单科的形式存在,有利于教师系统的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学生系统的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但是科与科之间缺乏联系,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需要和兴趣。
(2)代表人物:孔子、夸美纽斯、赫尔巴特、斯宾塞等。
2.经验课程(不考虑已有的逻辑结构)
(1)基本内涵:是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经验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
(2)代表人物:杜威、克伯屈
(二)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
1.分科课程
(1)基本内涵:单科形式,和学科课程本质相同,只是划分标准不同。例如:我国最早的分科课程是六艺。
(2)代表人物:孔子、夸美纽斯、赫尔巴特、斯宾塞。
2.综合课程
(1)基本内涵:多学科关联性合到一起 例:自然课、社会课。是一种多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统一性和内在联系。
(2)代表人物:怀特海
(三)从课程计划对课程设置实施的要求来划分:
1.必修课程:学生必须要学习的课程,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
2.选修课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但不利于学生系统的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四)从课程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来区分:
1.国家课程 (基础和核心,地方和国家出现冲突以国家为中心):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确保所有国民的共同基本素质。如:我国中小学教材的一纲多版。
2.地方课程(省市):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及各地发展需要而开发的课程。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如:四川地区要上防震救灾的课程。
3.校本课程(教师研发):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师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主导价值在于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注意:校本课程不仅指课程,还指活动。)
(五)根据课程任务划分:
1.基础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基础能力——一般能力,比如:读、写、算。
2.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特殊能力(某个领域,如写作能力等),拓展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的特殊能力(文科)。
3.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这是一类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探索来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理科、纵向研究、横向拓展)
(六)根据课程呈现形式划分:
1.显性课程:也叫显在课程、正规课程、官方课程、公开课程,指的是有计划组织和实施的课程。比如:课程表上的课程。
2.隐性课程:也叫非正式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识形态内容和文化影响。比如:课程表本身。
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计划性。
以上是对课程分类进行的知识点梳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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