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涵江区新任教师招聘办理笔试加分审核认定通知(三)
根据《2018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将为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笔试加分。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4月26日前(上班时间)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和《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各一份送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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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通知(三)办理笔试加分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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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3.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5.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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