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武汉音乐学院招聘考试事项公告(三)
一、关于钢琴艺术指导岗位复试考试内容调整
钢琴艺术指导岗位复试考试内容“艺术指导能力”中的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两项为本岗位应聘人员必考项目。其中器乐艺术指导调整为“从公布作品中自选一首作品进行讲解和指导”。
调整后内容:
艺术指导能力(45%):
声乐艺术指导:从公布作品中自选一首中国作品和一首外国作品进行讲解和指导(作品曲谱见附件)(20分钟);
器乐艺术指导:从公布作品中自选一首作品进行讲解和指导(作品曲谱见附件)(15分钟);
二、关于教师类岗位招聘考试伴奏事宜
应聘人员伴奏一律不得由武汉音乐学院正式在编教师担任。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如后期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关于清明假期值班安排
清明4月4日至6日咨询电话值班安排:
时间:每日上午9:30—10:30
电话:
原标题: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招聘考试事项公告(三)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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