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3号)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江干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评议、审查并经过公示,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
我局将于6月5日以EMS邮寄的方式寄出,你收到邮件后务必在“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并交邮局工作人员送还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金老师
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原标题: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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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docx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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