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首页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8湖北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3名公告

十堰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8-06-21 12:52:2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等相关文件,为加强紧缺急需专业技术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表招聘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缴费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每天8:30-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报考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初审、缴费。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每天9:00-17:3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每天9:00-17:3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缴费后状态显示为确认,缴费即为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完成的考生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时,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讲课或结构化面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由十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教师岗位为讲课(无学生),教辅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由招聘学校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7月3日上午7点,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应聘人员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等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准考证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打印时间为6月30日至面试开考前。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招聘学校负责,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

2018届毕业生若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包含姓名、专业、学历、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号,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若在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五)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批。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北京北路72号 )

举报电话:

十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

原标题: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十堰市教育局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十堰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9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教师招聘网频道)
及时掌握教师招聘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教师考试<

进入频道首页

教师招聘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益讲座 专题推荐 热门课程

教师资格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益讲座 专题推荐 热门课程

专题活动

特岗教师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公益讲座

教案模版

语文教案 数学教案 英语教案 政治教案 历史教案 地理教案 物理教案 化学教案 生物教案 音乐教案 体育教案 美术教案 信息技术教案 社会教案 科学教案 历史与社会教案 通用技术教案 幼儿教案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