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金纳的正负强化
斯金纳的正负强化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斯金纳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大魔王”,他的理论中核心关键词就是“强化”,同学们普遍反馈有关正负强化知识点频频错误,今天老师带领大家将其“一网打尽”。
学习强化,以下几点大家必须注意:
1.此“强化”非彼“强化”
在斯金纳的强化观点中,给予愉快刺激增加反应概率称为正强化,撤销厌恶刺激增加反应概率为负强化。而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中不止斯金纳一人有“强化”,比如持有“社会学习理论”的班杜拉在论述“强化”时就将其分为直接强化、替代性强化和自我强化。需要各位考生在做多选题时注意区分。
2.“负强化”不是“惩罚”
日常的语言敏感难免让初次备考的同学认为“负”和“惩罚”这样的字词都同样含有贬义,进而认为二者是一个意思。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只要是强化,无论正、负都是增加反应概率(下次还要这样做)的,只要是惩罚都是降低反应概率(下次再也不敢这样做)的。因此遇到类似说法,需要大家冷静分析——负强化不是惩罚。
3.普雷马克原理
普雷马克原理又称“祖母法则”,是指用高频活动(喜欢的活动)作为低频活动(不喜欢的活动)的强化物。如“你只有做完作业才能玩游戏”就是普雷马克原理的典型例子。说到这里同学们可以动脑思考一下,普雷马克原理属于哪种强化呢?
4.逃避条件作用和回避条件作用
上面我们讲到的普雷马克原理属于正强化,它是给予愉快刺激增加反应概率的做法。现在要介绍的逃避条件作用和回避条件作用则是负强化的内容。二者都是为了撤销厌恶刺激,区别在于逃避条件作用发生时厌恶的刺激已经出现,如看到路上的垃圾后绕道走开;而回避条件作用发生时厌恶刺激尚未出现,或者只是出现了厌恶刺激即将出现的“预警信号”,如违章骑车遇到警察时快速下车。同学们在做这类题目时务必要找到题干当中真正的“厌恶刺激”是什么,比如第二个例子中,警察本身不是厌恶刺激,是我们尊重的对象,而警察开出的罚单或者是他们的批评才是我们真正不想要的所谓厌恶刺激,那么“违章骑车遇到警察时快速下车”这个题目就是回避条件作用了,因为“警察”只是“预警信号”。
围绕以上的考点介绍,我们做两道题来加以练习,助大家备考成功。
1.“过马路时听到汽车喇叭声后迅速躲避”属于( )。
A.惩罚 B.强化
C.回避条件作用 D.逃避条件作用
1.【答案】C。解析:这道题目中真正的“厌恶刺激”是“被车撞”,而汽车喇叭声只是“被车撞”的预警信号,因此真正的“厌恶刺激”尚未出现,属于回避条件作用。
2.普雷马克原理属于( )。
A.正强化 B.负强化
C.消退 D.惩罚
2.【答案】A。解析:普雷马克原理又称“祖母法则”,是指用高频活动作为低频活动的强化物。给予“高频活动”属于正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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